审查意见可以延期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2:39:30    

审查意见的延期时间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规而异。以下是一些主要国家的审查意见延期规定:

美国

非最终OA和final OA:答复期限为3个月,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延长至6个月。

Restriction Requirement:答复期限为2个月,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延长至6个月。

欧洲

检索报告:不可延期。

审查意见:可延期1次,2个月,需在初始绝限期前请求。

日本

普通OA:分两种情况,先延期2个月,后延期1个月,或一次性延期3个月。

驳回:无法延期。

韩国

普通OA:最多延期4个月,可一次请求1个月延期,也可以一次请求多个月(官费需累加)。

驳回:最多延期2个月,可一次请求1个月延期,也可以一次请求多个月(官费需累加)。

加拿大

无法延期,可做恢复,绝限期到期后1年内请求恢复并同时提交答复。

俄罗斯

最多延期10个月,可一次请求1个月延期,也可以一次请求多个月。

英国

可延期1次,2个月,可在延期绝限期前请求并同时提交答复。

德国

没有具体规定延期次数及月数,但尽量将延期时间缩短,需在初始绝限期前请求。

沙特阿拉伯

可延期1次,1个月,需在初始绝限期前请求。

阿联酋

无法请求延期,可在绝限期之后9个月内请求恢复,但需同时提交答复、缴纳恢复及实审费用。

澳大利亚

无法请求延期,需在第一次OA下发日起1年内解决所有OA的反对意见才可授权。

中国台湾

普通OA:可请求1次,最多3个月,需在原始绝限期前请求。

驳回:无法请求延期。

新加坡

无法延期。

建议

提前规划:申请人应尽早了解并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以免错过答复期限。

合理安排时间:如果确实需要延期,应尽早提出延期请求,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答复材料。

注意费用:部分国家或地区在申请延期时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