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需要带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4:41:39    

收房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交房通知书(原件)。

房屋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房屋所有权人其中一人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并提供银行信息。

所有产权人印章(包括未成年人私章),必须与预售合同中留存的一致。

他人代办该房屋交房手续的,应提供产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公证手续的公证书原件等。

大修基金交存凭证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

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

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照片收楼通知书等。

收款收据大修基金发票契税缴纳发票等。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并在收房前与开发商或物业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收房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