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担保有哪些限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3:33    

涉外担保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担保的契约性质和法律约束力

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之一的跨境承诺,不按跨境担保纳入外汇管理范围:

该承诺不具有契约性质或不受法律约束;

履行承诺义务的方式不包括现金交付或财产折价清偿等付款义务;

履行承诺义务不会同时产生与此直接对应的对被承诺人的债权。

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的限制

公司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的连带责任人;

对外投资或担保,要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或者进行担保的数额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限制;

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均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担保的限额

金融机构的对外担保余额、境内外汇担保余额及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自有外汇资金的20倍;

非金融企业法人对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外汇收入;

内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其参股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对外债务提供对外担保;

贸易型内资企业在提供对外担保时,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在提供对外担保时,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0%;

担保人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表决回避制度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公司在进行涉外担保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定,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