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什么时候准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51:35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开庭前准备时间规定如下:

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了解案情

当事人需要将所有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

当事人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并进行辩护或代理。

提供证据材料

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可以提供有关情况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核对证据原件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核对好证据原件。如果当事人参与庭审,要交待其带齐证据原件。

审查证据材料

律师需要再次审查己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列明对方当庭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并准备好相应的答辩意见。

仔细审查对方的证据材料,找出漏洞,以便在庭审中质疑证据瑕疵,打乱对方阵脚。

建议:

尽早聘请律师:从预防纠纷、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应该听取律师的意见,一旦纠纷已经发生,请律师的时间也是越早越好。

给律师充足的准备时间:律师需要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和案头准备,避免临开庭时因时间匆忙而影响案件的处理。

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开庭前准备时间和相关工作,以便更有效地进行辩护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