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哪些财产不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28:59    

在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不会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共同使用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私人的补偿:

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的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及个人保险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个人生活用品:

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特定财产: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则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人身损害赔偿:

因事故造成身体损害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人身属性,属于个人财产。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离婚时只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可能在财产分割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当地法律及法院的实际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