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世补助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33:04    

教师死后可以获得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丧葬费用补贴

标准为死者逝去时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工作人员年平均薪资的四倍。

另外,还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抚慰金

相当于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

加上其本人当月基本工资或已经领取的基本退休工资的四十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个人账户余额

原先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中,涉及到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可以全额返还。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非农户1人月补助21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1人月17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病残津贴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职业年金

退休教师去世后,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按月领取。

这些补助和福利旨在给予教师家属一定的经济支持和补偿,具体数额和领取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