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期如何计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6:43:28    

生育假期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基本产假天数

单胎顺产:98天产假,产前15天。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晚育假

晚育者,根据地方规定可能增加15天产假。

地方规定

一些地方可能根据生育的子女数量增加产假天数,例如生育一孩158天,生育二孩、三孩188天。

起始日期

产假的起始日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通常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

其他因素

晚婚晚育者,根据地方规定可能增加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生育津贴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计算您的生育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