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疑期是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1:55:31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质疑期限存在两种不同的规定:

七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因此,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质疑期限可能是 七日十日,具体取决于质疑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对于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不同时间点提出,具体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文件异议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相关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质疑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