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与他人同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4:29    

法律意义上的“与他人同居”是指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具体来说,构成“与他人同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主体:

涉及的一方必须是有配偶的人,即已经结婚的人。

对象:

与有配偶者共同居住的对象必须是婚外异性,即不是其配偶的异性。

名义:

双方共同居住时,不以夫妻名义,即不公开以夫妻身份生活。

稳定性与持续性:

双方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而不是短暂或偶然的相处。

需要注意的是,与他人同居与同居关系是不同的。同居关系通常指的是未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而与他人同居则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居住的情形。

此外,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上是有明确后果的。例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与他人同居是一个法律概念,涉及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且不以夫妻名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禁止和相应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