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如何规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3:37:38    

关于年假的规定如下:

适用范围

年假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享受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对于连续工作未满1年的职工,需将入职前的工作时长累加,待累计满1年后开始享受年假。

若员工入职前工作经历不连续或缺乏工作经历,则以其入职日期为起点,满1年后方可开始享受年假。

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工资收入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确保职工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其工资收入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