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用工需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43:34    

办理用工手续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企业招工手续

到当地县、区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招工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用工批件

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或办公室的介绍信

办事人员的本人身份证

确定招用人员后,需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填表录用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劳动者入职手续

需提供以下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

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日照市就业人员登记表》、《日照市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和《人员合同信息采集模板》(报电子版)

属国家就业准入工种的,持劳动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初次办理用工登记需要提供《劳动保障管理登记手册》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其他相关手续

新入职员工需要填写《员工履历表》,并进行入职档案办理,取得工作牌等,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上的用工关系。

用人单位需为新入职员工讲解公司制度,办理打卡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