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有哪些职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22:05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调查职责: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职责: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检查职责: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受理职责: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调查处理。

申诉职责: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