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主体权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30:03    

征税主体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了解与其纳税义务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税收征管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知情权是纳税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有助于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在纳税申报方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和渠道。这有助于提升纳税的便捷性和效率,使纳税过程更加符合纳税人的个体需求。

申请退税权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纳税人有权申请退税。退税权的存在确保了税收制度的灵活性,特别是在涉及到多缴税款、政策调整等情况下,退税权的行使能够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当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争议或纠纷时,他们有权进行税务行政复议或诉讼。这不仅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也是法治精神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税务管理权

包括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税款征收权

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

税务检查权

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税务行政处罚权

对税收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标准予以行政制裁的职权。

其他职权

例如,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纳税人的减、免、退、延期缴纳的申请予以审批的权利;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利;委托代征权;估税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利;上诉权等。

税收立法权

包括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关于税收征管的部门规章等。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确保税收工作公正、透明和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