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深税务部门首次联合发布22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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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澳门4月11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澳门特区政府财政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区政府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下称“四方”)10日首次联合举办“携手湾区‧税通未来”税收宣传活动,联合发布22条税收服务举措,内容涵盖“跨境服务提效、智慧税务升级、政策精准支持”三大维度六个方面。这是“四方”携手落实税务合作五项共识的具体行动之一,有效推动大湾区税收服务“联通、融通、贯通”。

“四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联合发布的六个方面22条税收服务举措包括:

──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方面:粤港澳三地推出互设智能终端,便利大湾区纳税人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

──建立纳税服务机制方面:推行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推出港澳跨境执业一站办服务机制、提供12366多语种留言咨询服务等特色纳税服务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规则“软对接”。

──智能化系统功能方面:推出“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搭建港澳居民税惠快享“规则转换桥”、实现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纳税费、对接粤港两地政务服务应用程式等系统功能,有效降低纳税成本。

──拓宽税收宣传服务渠道方面:广东税务局开设“税路通・粤通四海 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门户网站专栏,香港税务局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专题网站,方便纳税人便捷获取跨境投资经营相关税收资讯。

──税收优惠政策服务方面:粤深大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国际税收复杂事项政策确定性服务、提供税务海关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调管理,澳门财政局推出多项税务优惠支持都市更新及经济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健康发展。

──优化税收协定网路作用方面:“四方”共同为企业提供解决跨地域税务争议、降低海外税务风险的更优机制,为跨境经贸往来创造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正值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四方”围绕“税收‧法治‧公平”主题,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涉税需求,详细宣讲了最新税收政策和相关税收服务举措,助力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精准享受政策,同时持续增强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