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如何确认违章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2:41:47    

在拆迁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审查产权证照和规划许可

确认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取得产权证照。

检查是否拥有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证明,且该证明与实际建成的房屋情况一致。

法律程序

拆迁方没有权力直接认定违章建筑,必须由有权行政部门依法定程序认定。

城市规划部门是唯一有权认定和处理违章建筑的部门。

认定标准

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公共绿地等未批准用地的建筑物。

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了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和相应的法律后果。

认定流程

拆迁方应报告可能为违章建筑的房屋给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规划部门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依据《城乡规划法》处理。

拆除程序

行政机关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应下达《催告通知书》。

公告期限履行拆除义务。

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进行强拆。

请确保遵循上述步骤和原则,以合法、公正的方式处理违章建筑的确认和拆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