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立案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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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6:52:33
上诉立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上诉状
上诉状正本及副本若干份,具体份数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而定。
上诉状内容应包括:第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委托代理人材料
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和代理事项。
律师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等。
证据材料
与一审判决结果有关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其他形式的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上诉案件移送函原件:注明案号、案由、移送材料名称及份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上诉状送达回证或送达凭证。
一审裁判文书原件。
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或凭证。
上诉案件受理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或减、免、缓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相关材料。
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
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副本。
其他辅助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以上是上诉立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和整理,以确保上诉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