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限期交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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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法院责令限期交付车辆公告

(2025年第一期)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发公告如下:

一、责令有关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常山县人民法院已查封车辆移交常山县人民法院扣押(地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5号)。

二、确有正当理由无法移交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报告车辆的权属和占有、使用情况,并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据。

三、如不按期移交,又不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无法移交理由的,常山县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山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0-5022591、18057078054

特此公告。


常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8日


责令交付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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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山县人民法院
一审:徐俊灵

二审:肖 薇

三审:朱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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