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笔录是什么意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14:20    

合议庭笔录是指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它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并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是法庭审判活动的重要文件,用于记录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证据,以便于后续审查和参考。

合议庭笔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庭审过程:

包括开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案件基本情况、庭审程序等。

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及其说明。

法律依据:

记录法律依据和适用法律的情况。

法律程序:

记录法律程序的执行情况,如证据、证人、法律辩论等。

判决结果:

记录合议庭的判决结果和理由。

合议庭笔录由书记员宣读,并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对笔录中的内容提出补充或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合议庭笔录是司法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助于确保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