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旷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00:59    

旷课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如下:

未请假缺席: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未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缺席的,即为旷课。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1学时计算,迟到15分钟以上也算作旷课。

课堂开始后的缺席:

在课堂开始铃声(即上课铃声)响了之后,超过十五分钟,教师还没有进入教室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种情况被认定为旷课。

未经批准擅自缺席: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听课者,一律以旷课论。

累计学时计算:

旷课学时一般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实习、军事训练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

旷课次数与处分:

一学期内,连续旷课2周以上或累计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作退学处理,50学时以下根据旷课时间多少和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旷课记录:

如果旷课行为被发现,教师或管理干部应及时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对旷课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旷课次数。

综上所述,旷课包括未请假缺席、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课堂开始15分钟后未进入教室、未经批准擅自缺席等行为。旷课次数和情节轻重会影响到学生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建议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