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对其委托的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17:21:0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4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切实承担保险销售人员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董事会承担个人营销体制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及其重大规划制定的最终决策责任;总公司管理层承担个人营销体制的机制构建、决策执行、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各级分支机构和管理人员根据总公司授权承担保险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对其委托的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通知》指出,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保险公司应当持续强化保险销售人员全流程管理,健全完善保险销售人员招募选任、岗位培训、销售授权、行为管控、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档案管理等制度体系,增强保险销售人员的合规意识、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依法依规做好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及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伪造诚信记录。